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第109令),微型消防站消防员、保安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课时,参加专门消防培训。
我校是经过国家批准从事消防教育培训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消防职业和社会消防教育培训,拥有多年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的专门人才和经验。
欢迎从事微型消防站消防员、保安员来我校参加培训,增强消防意识,防止火灾发生,我们竭诚为大家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开课时间:每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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