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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培训是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以下是其详细介绍:
培训对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的人员,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则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中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如安全总监、安全部长等。
培训内容
主要负责人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
培训时长
初次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
再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