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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报考条件
(1)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法定代表人除外)
(2)建筑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
(3)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为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除外)
(4)项目负责人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注册证书
(5)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
(6)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
(7)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在安全业务上向公司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部门的领导下,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3)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项目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根据施工项目实际情况,组织绘制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达标计划并予以实施。
(4)参加编制制定项目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提交文明施工达标方案,资金预算,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5)参与阶段性、季节性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行使工地安全奖罚权;对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实施整改,按时验收。
(6)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达标,罚处现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和参与事故的调查,不隐瞒事故情节,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7)按时作好各种安全统计报表和安全管理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填写安全内业技术资料,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并上报公司。
(8)实行安全终止权,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承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