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精诚教育

职工技能证书培训

专业提升班 就业技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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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技能证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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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精诚教育培训学校政府补贴职工技能证书培训报名通知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八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2号)、《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人社〔2023〕273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更好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在校生、企业职工或非在职人员职业技能提升,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厦门分基地(厦门精诚教育)开设职工职业技能证书培训班,鼓励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认定考试,通过后还可申领职业技能证书“见证补贴”,切实为企业职工谋福利,提高企业职工技能水平。

二、开设工种

1.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2. 劳动关系协调员

3. 婚姻家庭咨询师 4. 早期教育指导师(专项技能)

5. 家庭教育指导(专项技能) 6. 保育师

7. 育婴员 8. 养老护理

9. 社会工作师 10. 营养师

11.人工智能训练师

三、证书类别说明

类别1: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经人社部备案公布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对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考核评价的活动,是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技能等级证书的效力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对经考试考核评审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社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持证人享受培训评价、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补贴政策,纳入人才统计、入户积分、个人所得税折扣、高技能人才表彰等范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全国联网查询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式参考

类别2: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是劳动者熟练掌握并应用某项实用职业技能的证明,表明劳动者具备了从事某项职业岗位所必需的基本能力。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是由省、市人社部门(或经省、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的考核机构)依据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按照相关程序组织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由省、市人社部门颁发相应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联网查询

职业技能专项证书样式参考

四、各类证书费用明细表

注:证书报名费用包含:培训费、考试费、材料费等。本校作为服务机构加收20%服务费。

五、材料缴交材料

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报表》/《福建省职业技能统一认定申报表》扫描件;

②身份证原件电子版(正反面扫描或照片);

③二寸白底电子彩照;

④学信网注册备案登记表(有效期6个月);

⑤工作证明;

⑥报考三级或二级提供相应的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纸质及电子扫描件。

附件1:           

各工种证书报考说明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业介绍: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也变得日益重要。一个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员工素质的高低与否,取决于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受重视程度。目前人力资源管理逐渐被纳入到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中,成为企业谋求发展壮大的核心因素,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招生对象:

1.企业人事总监、人事经理以及企业内从事劳动关系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2.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择、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3.有一定工作经验,对人力资源管理师感兴趣的社会从业人员;

4.想从事或正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师的人员。

学习内容(全程网课学习):

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六大模块等。

认可范围: 

全国认可

发证机构:

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证。

申报条件:

1.中级/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4级/中级工:

①具有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②经本职业4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高级/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3级/高级工: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3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③具有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经本职业3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④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称。

3.技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2级/技师工: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③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称。

4.高级技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1级/高级技师工: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职称:

注:关于相关职业、相关专业的范畴:

A.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劳务派遣管理员相关职业: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信息分析师、职业指导师、策划师、公关员、企业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客户服务管理师、社会工作者等职业。 

B.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相关专业: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专业。

考核方式:机考

《劳动关系协调员》

职业介绍:

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作内容包括:起草和管理劳动合同以及规章制度,参与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促进劳资双方沟通,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等。培训班将针对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作内容,培养符合职业要求的专业型劳动关系管理人才。

招生对象:

1.企业人事总监、人事经理以及企业内从事劳动关系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2.工会主 席、工会委员及工会从事劳动关系调解的管理人员;

3.有一定工作经验,对人力资源法务感兴趣的社会从业人员;

4.想从事或正在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人员。

学习内容:(网课学习)

基础模块:包括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律和政策、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管理心理与组织行为、社会学、职业道德;

技能模块:包括劳动标准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认可范围: 

全国认可

发证机构:

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证。

申报条件:

1.中级/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4级/中级工:

①具有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②经本职业4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高级/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3级/高级工: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3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③具有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经本职业3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④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称。

3.技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2级/技师工: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③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称。

4.高级技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1级/高级技师工: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职称。

注:关于相关职业、相关专业的范畴:

A.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劳务派遣管理员相关职业: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信息分析师、职业指导师、策划师、公关员、企业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客户服务管理师、社会工作者等职业。 

B.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相关专业: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专业。

考核方式:机考

《婚姻家庭咨询师》

职业介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家庭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当前,人们对生活质量、幸福指数的要求在不断提升。但是,面对恋爱挫折、婚姻动荡、离婚率攀升、家庭暴 力、青少年成长危机等等现象,许多人产生了困惑,出现了种种忧虑。不少遇到婚姻家庭问题困扰的当事人却求助无门,甚至为此酿成个人生活悲剧。婚姻家庭咨询师这一新职业的设立,对于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提高婚姻家庭咨询服务水平,促进和谐家庭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招生对象:

1.各级妇联、工会、民政、计生、教育部门的婚恋咨询中心,妇女维权机构等;

2.婚姻家庭咨询中心,婚姻律师事务所,婚姻调查取证单位,婚姻介绍所,婚庆服务机构等;

3.社区服务中心,社区高级会所,家政服务机构,家庭保健服务机构,健康健身美容会所等;

4.家庭教育咨询机构,儿童辅导培训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等;

5.各地情感热线,心理咨询中心等;

6.解决自身婚姻家庭困惑,追求更高的婚姻生活品质,提高应对婚姻家庭问题能力的各界人士。

学习内容:

婚姻家庭学的基础知识,婚姻家庭咨询技能知识(恋爱择偶咨询、夫妻关系咨询、亲子关系咨询、其他家庭成功关系咨询)

学习方式:

考前精准辅导,理论刷题,实操辅导课1天。

认可范围: 

全国认可

发证机构:

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证。

申报条件:

1.高级/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3级/高级工:

①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②具有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3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③具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3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④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称。

2.技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2级/技师工:

①取得本职业3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2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③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取得本职业3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2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④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⑤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称。

考核方式:理论+实操

《早期教育指导》

职业介绍:

早期教育指导作为一种专业教育,涉及到婴幼儿生理学、心理学、教育学、营养学、脑科学,还涉及到女性心理学、思维科学、行为科学、学习科学、家庭教育学等学 科,因此,早期教育指导师的专业性相当强。

招生对象:

1.幼儿园、托育机构、早教中心等行业教师或社区、月子中心的早期教育从业者;

2.要提升家教的准父母及0~6岁的婴幼儿家长;

3.早教及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大学生;

4.医护人员及其他感兴趣人员。

学习内容:(网课学习)

1.基础理论课程:儿童发展心理学、教育学原理、家庭社会学。

2.专业核心课程:早期教育概论、亲子关系与沟通、儿童行为管理、特殊儿童教育、心理健康辅导。

3.实际操作技能:案例分析与模拟演练、家庭咨询技巧、活动策划与执行、资源链接与协调。

4.法律法规与伦 理规范:相关法律法规、职业伦 理与道德准则。认可范围: 

全国认可。

发证机构:

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证。

申报条件:

无报考学历限制。

考核方式:

机考,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家庭教育指导》

职业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给与相应的指导、服务和支持,国家开始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师这个职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快速发展,未来将出现大量的家庭教育相关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依照国家的战略部署,人社部组织开考“家庭教育指导”职业能力技能,为有志于家庭教育方向的有识之士,提供了国家资质认证证书。

招生对象:

1.心理教育咨询机构、婚姻家庭咨询指导机构、家庭服务机构、青少年教育机构等相关工作人员;

2.渴望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的父母或者准父母;

3.幼儿园、中小学、课外辅导、早教机构的从业者;

4.希望能够从事家庭教育相关行业的有识之士。

学习内容:(网课学习)

家庭教育基础知识、家庭教育实操技能以及考前辅导。

认可范围: 

全国认可

发证机构:

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证。

申报条件:

无报考学历限制。

考核方式:

机考,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保育师》

职业介绍:

保育师是指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及其他保育场所中,从事儿童基本生活照料、保健、自理能力培养和辅助教育工作的人员。

招生对象:

1.亲子早教、托育园、幼儿园、儿童保健等机构从事3-6岁婴幼照护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2.从事及准备从事婴幼儿照护和教育人员;

3.护理、幼儿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与社会照护、公共营养保健、家政服务等相关专业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准备从事3-6岁婴幼托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4.希望获得婴幼儿科学照护知识的准父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

学习内容:

1.对学龄前儿童的认识;

2.婴儿的生理及心理发展与健康;

3.幼儿认知能力的发展;

4.幼儿一日生活管理;

5.婴幼儿膳食与营养;

6.婴幼儿常见疾病预防与护理;

7.婴幼儿意外伤害预防及护理;

8.配合游戏及教育活动;

9.日常消毒工作与体检;

10.应试辅导及注意事项。

学习方式:

理论网课+线下实操(或视频教学)

认可范围: 

全国认可

发证机构:

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证。

申报条件:

持有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

初级:高中及以上毕业证。 

中级:高中及以上毕业证毕业满6年及以上。 

高级: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非相关专业学历高中及以上毕业证满10年及以上。

考核方式:

理论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对保育理论知识的理解程度,题型多为选择题、判断题等。

实操考核:通过模拟场景演示或实际操作来检验考生是否能将所学知识应用于真实工作情境中。如果安排笔考,则写出操作步骤。

《育婴员》

职业介绍

育婴员是指对0岁至3岁婴幼儿生活照料、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和教育,辅助家庭完成科学育儿工作的人员。

招生对象

1.正在或准备在亲子早教、托育园、幼儿园、儿童保健等机构从事0~3岁婴幼照护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2.从事及准备从事母婴护理师、育婴师、母乳指导师、小儿推拿师等母婴护理、保健工作的相关人员;

3.学前教育、婴幼照护、母婴护理等相关专业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准备从事0~3岁婴幼托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4.对0~3岁科学育婴专业知识和技能感兴趣的准父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

学习内容

1.基础知识:0~3岁婴幼儿教养基本理念、婴幼儿发展规律、婴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特点、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

2.生活照料:母乳喂养、进餐与食品制作、排便与睡眠、盥洗、出行照护及环境创设与清洁消毒。

3.保健及健康与护理:婴幼儿常见疾病护理、预防伤害与急救、常规检查、预防接种、心理与行为观察。

4.教育实施:动作发展指导、语言能力培养、认知能力培养、社会性培养。

学习方式:

理论网课+线下实操(或视频教学)

认可范围: 

全国认可

发证机构:

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证。

申报条件

1.初级:年满16周岁;

2.中级:年满22周岁;

3.高级:年满26周岁,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非相关专业学历高中及以上毕业证满8年及以上。

考核方式:

理论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对保育理论知识的理解程度,题型多为选择题、判断题等。

实操考核:通过模拟场景演示或实际操作来检验考生是否能将所学知识应用于真实工作情境中。如果安排笔考,则写出操作步骤。

《养老护理》

职业介绍:

养老护理员是从事老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的工作人员,为老人提供日常照料、助餐进食、助浴助洁、失能照护、健康检测、褥疮处理等方面的服务,满足居家养老的老人照护服务需求。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护理员的需求日益增长,成为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

招生对象:

从事或有志于从事营养配餐与指导、食品烹饪与加工、餐饮管理、体重与生活管理、母婴服务、学生医疗保健、保健食品、健康管理等营养相关行业的人员。

学习内容:

职业道德与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人群营养、食物营养基础、食品卫生基础、营养教育与社区营养管理、膳食营养调查和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营养咨询和宣教、膳食指导和评估、食品营养评价、社区营养管理和干预。

学习方式:

考前精准辅导,理论刷题,实操辅导课1天。

认可范围: 

全国认可

发证机构:

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证。

申报条件:

1.中级(四级)养老护理员:

①具有中专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比如说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

②具有6年相关的工作经验(22周岁算起,默认初中学历)。

2.高级(三级)养老护理员:

①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比如说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

②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10年;

③取得同级别相关证书(如健康管理师三级等)。

考核方式:

理论+实操。

《社会工作师》

职业介绍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招生对象

1.社区工作者、医疗保健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学校、政府部门或非营利组织等工作人员;

2.待业者、宝妈、应届大学生、追求安稳行业的人群等。

学习内容

社会工作者考试涉及的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如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伦 理与法律、社会工作方法、社会工作实践、社会工作咨询、社区工作、社工实践等。

申报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②取 得 社 会 工 作 专 业 大 专 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③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④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⑤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中级社会工作师: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②取 得社 会 工作 专 业 大 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③取 得 社 会 工 作 专 业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④取得 社 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⑤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⑥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3.高级社会工作师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拥护中国 共 产 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③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考核方式:

机考。

《营养师》

职业介绍

为进一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落实推进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20年工作计划中关于“加强营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人社部于2022年改版全新推出“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吃得营养、吃得健康成为人民大众的共同要求,公共营养师是从事公众膳食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营养与食品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招生对象

1.食品、营养品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2.医疗卫生单位、VIP美容机构、营养诊所、大型餐饮企业、高档酒店等机构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3.行政总厨、高级厨师以及有志于从事私人营养顾问行业的社会精英人士。

4.从事或有志于从事营养配餐与指导、食品烹饪与加工、餐饮管理、体重与生活管理、母婴服务、学 生医疗保健、保健食品、健康管理等营养相关行业的人员。

学习内容:(网课学习)

职业道德与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人群营养、食物营养基础、食品卫生基础、营养教育与社区营养 管理、膳食营养调查和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营养咨询和宣教、膳食指导和评估、食品营 养评价、社区营养管理和干预。

认可范围: 

全国认可。

发证机构:

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证。

申报条件

1.中级/ 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4 级/ 中级工:

①取得相关职业5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4 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相关职业5 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③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4 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④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 年(含)以上;

⑤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高级/ 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3级/高级工: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 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 职业3 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 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③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 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 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 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④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⑤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含)以上;

⑥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3 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⑦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称。

3.技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2级/技师工: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 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 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③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 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本专业 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级/高级工职业资 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非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④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称。

4.高级技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1级/高级技师工: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 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或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 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 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职称。

注:关于相关职业、相关专业的范畴:

1.营养师相关职业:

食品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 医生、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 等小类下职业,下同。

2.营养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公共营养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中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

考核方式:机考。

《人工智能训练师》

职业介绍

“人工智能训练师”是2021年国家人社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 计 局联合发布的新兴职业,成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一种新的职业,厦门紧缺工种。

报名条件

相关专业的应届生及以上都能报;

非相关专业的,满足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10年且年龄≥28周岁即可报名。

相关专业:电子与信息大类、医学卫生大类、装备制造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等。

学习内容:(网课+面授)

1.业务分析掌握业务数据相关流程和设计工具,业务模块分析方法。

2.智能训练掌握智能训练数据处理工具原理和应用方法;算法训练工具、智能测试工具的使用。

3.智能系统设计数据拆解高阶方法、单一产品智能解决方案设计、人机交互流程设计。

4.培训与指导掌握实践教学、技术指导方法。

认可范围: 

全国认可。

证书价值:

获得“双证书”——

证书1: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证书可在人社部OSTA 查询 ,全国通用。

(2)证书2:由巨量认证的《AITC数据标注师》

字节跳动旗下巨量认证(OMC)体系,专注于数字化人才岗位培育与认证,深度参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将企业标准与国家标准贯通,实现互信互认。

发证机构:

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证。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最 低起报学历:初中)

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③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④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⑤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⑥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考核方式:机考。

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

附件2: 证书补贴说明

补贴说明(以政府实时政策为准):

1.有在厦门市单位缴交医社保或办理失业登记的,累计交满36个月社保取得证书可申请相应培训补贴;

2.年龄:女性50周岁以内、男性60周岁以内;

3.个体户和财政供养人员不享受培训补贴(如: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学校/医院编制内人员、部分国家财政拨款的国企及银行等);

4.法人需在厦门市公司缴交医社保才可报销;

5.补贴应于取得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

补贴标准:

根据《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闽财社[2019]1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79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闽人社办[2019]238号)、《厦门市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厦府办[2019]112号)、《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实施办法》(厦人社[2019]129号):

职业技能证书补贴标准为:初级最 高补贴840元;中级最 高补贴1200元;高级最 高补贴1800元;

专项技能证书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申请及公示:

专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培训补贴,厦门政府公示网址,符合补贴条件的厦门考生可下载I厦门APP或厦门人社小程序申请补贴,请根据图片流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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