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四小学招生公告及积分入学指南
为做好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惠城区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年级户籍生招生公告》文件精神,现就我校今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惠州市第四小学学区内户籍且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第四小学:新建路——四清路——城背路——塔仔湖路——黄家塘路——滨江东路接东江沙路——水东东路,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6月9日9时—6月11日18时。
1.家长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惠上学户籍生预报名系统”( 具体见“惠上学预报名系统”操作指南)填报报名信息,因预报名系统数据来自3月初全市摸底调查,网上申报未成功或无条件网上申报的家长,可于6月11日工作时间内带上相关证件材料到我校由学校录入报名系统。
2.凡惠城区学区内户籍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惠上学户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并将相关证件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备注:网上预报名正式开放时间为6月9日上午9时,请在之前系统测试期间填报了数据的家长务必重新填报。)
(二)网上初审
1.网上初审时间:6月11日至6月15日
2.初步派位结果公布时间:6月15日
学校对预报名的证件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通过“惠上学”系统通知家长初审结果,家长要密切留意“惠上学”系统信息,并根据初审结果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报名。
(三)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7日-18日
上午8:50分-11:30;下午2:50-5:00
2.报名地点:学校一楼孝德厅。
3.报名流程:
(1)凭“惠上学报名系统”的预约短信(建议家长截图保存)到学校保安室取号。
(2)出示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初审处”审查。
(3)凡已网上初审通过的学区内户籍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于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并上交复印件(A4纸)。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户口簿所需复印件:①户口簿地址页;②户主信息页;③小孩信息页。)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四)其他说明
1.报名结束后,新迁户口适龄儿童家长可于7月1日上午9时至7月10日下午6时,登录“惠上学户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初审通过后于8月5日至8月6日到所属学区的学校申请学位,如所属学区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
2.网上初审结果不是最终的录取结果,最终的录取结果以现场报名审核结果为准。
3.已在网上初审通过,但未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所属学校报名的,可于8月5日至8月6日到所属学区的学校申请学位,如所属学区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
4.未在网上预报名或其他原因导致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户籍信息,但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所属学校报名的,由学校先受理审核,待相关职能部门核验通过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直接录取。
5.因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虚假材料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6.招生咨询电话:
惠城区教育局0752-2677001,2677411
惠州市第四小学0752-235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