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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3年前的发票被查了,会计要被抓吗?

作者:金鹏财务 来源:金鹏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5日

虚开发票这种事儿你经历过吗? 如果没有,只有两种情况:一个是...

虚开发票这种事儿你经历过吗? 如果没有,只有两种情况:一个是您太嫩,经历太少。干够十年工作的老会计,一定经历过。要不就是您太优秀,在事业单位和国企上班,小天只能羡慕嫉妒但不恨!最近有小伙伴说: 我三年前担任开票员的企业现在被税务稽查了,金额还不小,不知道我会不会被抓?3年前从公司离职的时候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用我的信息做开票员,但是当时这个公司让我去申报的开票员。现在天天害怕啊! 既然是违反税收征管法了,处罚那是必然的! 当然性质很严重的,税务管不了了,刑侦介入了!这个后果大家都知道!所以尽量保管好自己的信息,离职后尽快解除与上家公司的关联,做财务的时候千万不要在发票上做手脚! 我只能根据我的经验,带着安慰的心情告诉她:如果企业不是虚开的大本营,税务也不会一下子把企业打死,往往是把查出来的虚开发票作进项税转出,补缴滞纳金。 不会动不动就把你抓了!当然这个只是一般处理,还有很多的比如典型啊,税警联合执法啊,那你可能死定了!等待的可能检察院的批捕书、法院判决书!
关于离职是否担责,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但是离职一定要把你在这家公司的所有东西变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虽然之前的你在职的时候东西你要担责,但是虚开的案子,总是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咱们面前,是监管严格了呢还是越来越多的人虚开了呢? 一起又一起案例,警告会计人,别再无知了, 学会保护自己是每个会计的必修课! 这些活生生的案例,希望能引起财务人的警觉!赶紧跟着猫叔一起来看一下吧!
特大虚开发票案的会计 你们还好吗?
案件经过: 1.2018年中旬,宁波市税务稽查部门对余姚市X金属材料经营部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情况进行调查。 2.办案人员调取该经营部税务登记信息及纳税申报信息、财务报表数据等涉税资料。 3.办案人员调取该经营部自成立以来的全部进销项发票明细数据。 4.根据发票信息线索,办案人员利用全国企业经营信息查询,上下游企业。 5.鲁某进入视线,办案人员依法调取了鲁某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及交易明细数据,并逐一与经营部对公账户的资金往来进行比对。 6.宁波税务机关稽查部门,向公安经侦部门移送了案件线索,成立联合专案组进一步深入调查。 经查,鲁某通过设立Q金属材料经营部、余姚市X金属材料经营部,虚构购销业务,共接受上游23家单位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62份,价税合计1.7亿元。同时,通过自行虚开或中间人介绍方式,向下游420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82份,涉及金额1.26亿元。 处罚: 主犯鲁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涉案24名被告人(余姚当地受票企业的实际经营者)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1年~3年不等缓刑,并处4万元~15万元不等罚金。 注意!当地接受虚开发票的企业负责人,也同样受罚,判刑1~3年不等缓刑并处以罚款!
内帐被查!2名90后财务被抓 虚开2.57亿,获刑7年 可能会有小伙伴怀疑,我是新手会计虚开发票后果真的很严重吗? 请问印制假钞票严重不,把假钱和假发票进行对比,您就知道虚开发票的严重性了!不信?我们再来看一个真实案例:

黄某惠和陈某梅受雇于付某博成立的“厦门X森工贸有限公司”做财务,2013年11月至2016年7月间,在明知厦门*森工贸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 协助主犯付某博记录“内账”、虚构合同、资金走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事务,税额合计2.57亿元。 尽管系从犯,但鉴于其犯罪事实及后果,两人最终被法院判决: 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两个刚毕业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接到判决书后,哭成泪人,追悔莫及。 教训是深刻的,代价是惨重的。 各位同学抓紧时间 添加老师微信 《免费咨询财税问题》 ↓↓↓

税局正在严查! 不守规矩的会计,要小心了! 如果遇到老板让财务买发票,作为财务人员得想好了!这个饭碗到底端的值不值! 一、2023年严查,虚开后果严重! 2023年对于虚开一直保持着严打的趋势,多起案件已经曝光。 在这里告诫财务人,我国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处罚十分严格,后果很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税局翻旧账只翻3年?错!是无期限! 有的小伙伴就会问了,听说“翻旧账”一般是近三年,我三年前买的票应该没事吧?猫叔想告诉你,对于偷税、骗税“翻旧账”是无期限! 下面是“翻旧账”的时间期限列表,仅供各位参考。 现在全国各地在严打虚开案件,不管是开票方还是受票方,从企业成立起开查, 无年限上限 ,一旦涉及就可能直接认定为“风险纳税人”! 三、国家对于会计诚信要求越来越严! 2018年4月,财政部正式宣布,将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就是说以后将建立税务诚信制度, 会计违法的成本越来越高 ,企业被查会计人也难辞其咎!来看看具体情况。 其中第三条、第四条明确建立会计人的诚信档案,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降职、解聘,甚至禁业!

因此,作为职业财务会计,应深刻明白虚开发票、骗税、偷税给国家造成损失的后果以及自己将承担的法律责任,一定要坚守财务会计职业操守,诚信守法,加强自我监督!
给会计的11个提醒 1、自己不要参与买票、卖票,也要提醒所在公司的老板不要触碰发票这根红线 记住:切忌虚开虚抵,睁大眼睛看好你的上游,一定找靠谱的供应商进货!做兼职的会计朋友们,更要留心,千万不能接触买卖发票的企业。 2、赚钱的是老板,担风险的是法人和会计!只要离职了,尽快删除个税申报系统中的员工信息 避免出现两处以上有工资薪金所得导致员工必须到税局大厅自行申报个税。如果你单位以前已经给这位同事缴纳过个税,那么他在你公司的人员信息中是删除不了的,要把他的信息修改为“非正常”。 3、财务人员离职前,务必先到税务机关办理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信息变更手续! 特别提醒兼职会计们,记得交接时要约新会计去税务局。现在金三系统查的很严,如果你所在的这家企业出了问题(不报税、不缴纳税款等违反税务规章的问题)那么会计人员会有连带责任,什么责任?以后上了黑名单的会计去税务局办理任何业务都不给办啦,你知道的现在办业务都要出示身份证和拍照,就算你去整容了,身份证整不了呀!不可大意! 4、自己在所在公司做账,记住多多关注财税最新政策 跟上政策步伐,落后了你就没有价值了。这已经不是闭门造车的时代了,一定要多了解政策实时关注税务政策。 5、自己所在的单位假若不想继续经营下去了,记住一定办理正常注销手续 切记不要听之任之、不了了之,否则公司成了非正常户,股东进了黑名单,你也容易受牵连。我们常会遇到这样情况:有的私企老板开了好几个公司,注册很简单,挂会计的时候顺手就要了你的资料,但是新公司一直没有营业,或者干了几个月就停了,也不注销,最终税务局就会找你。 6、不要突发奇想建议老板设置“两套账”、“多套账” 两套账的公司被判刑的会计比比皆是。没有查不出来“内外账”。 7、所在的公司还在用个人卡收款付款吗? 自2017年7月1日起,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凡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超过5万元以上金融机构都要送交大额交易报告(以“合理怀疑”为基础开展工作),大额交易的个人卡已经被重点监控。私设小金库是很危险的。 8、所在公司的会计凭证、账本等不要随意销毁 记住:从2016年1月1日起,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实施,会计凭证账本等的保存年限由原来15年延长到30年,即便是公司经营不 下去提前注销,也要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保管至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销毁。 9、切记不要注册地址与实际地址分离 一旦工商局、税务局核实地址,发现你已经人去楼空,就会被列入“地址异常”名录。 10、要想长久的待在公司从事会计岗位;不要只干财务、还要干业务 把财务迁移于业务,成为业财融合的会计。不懂业务的会计,不是一个好会计。常和业务口上的同事聊聊,知道他们在干什么,知道公司的钱是从哪里赚来的。 11、虚开可以防范,给大家总结了一些技巧,收藏起来,一定用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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