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导读:企业研发费用合规性问题成为了税务监管的焦点,随着...
小编导读:企业研发费用合规性问题成为了税务监管的焦点,随着税务部门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后续管理的加强,企业必须重视研发证据链的完整性,以应对至少20%的年度核查覆盖率要求。企业若无法提供充分、真实的研发活动证据资料,即研发证据链不完善,将面临税务稽查和处罚的风险。近年来,企业因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列支与收入无关的费用、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等问题被税务机关稽查的案例频发。凸显了企业在研发费用核算、归集、科目设置、费用占比、项目阶段划分以及人员统计记录等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研发证据链对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合规性、税收优惠、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保护、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市场竞争力,还能帮助企业合法合规地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提高科研成果的利用率,并避免财务和法律风险。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可知: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研发活动定义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的系统性活动。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等,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等,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添加老师微信》为您随时答疑解惑???
特别事项的处理: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企业集团可以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 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会计核算与管理: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并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管理事项及征管要求: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税务部门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年度核查面不得低于20%。因此,为了构建一个完整且有效的研发证据链,企业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调研阶段:在这一阶段,企业需要深入分析企业的行业方向、市场需求和组织架构,明确研发团队结构和职责。同时,进行专利布局和财务情况分析,全景分析技术专利,评估优劣和转化价值,并通过报表展示公司财务和研发预算。立项阶段:在项目研发的初期,企业需要梳理研发逻辑和流程,编制项目研发主计划和需求规格说明书,明确项目目标、预期成果、时间线、预算和资源分配。这一阶段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后续研发活动能够顺利开展的前提。预算阶段:建立以投入产出比为中心的预算体系至关重要。这包括预算决策机制和程序的建立,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这一阶段的目标是确保研发活动的资金得到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账务处理:设计研发活动支出的证据材料模板,正确归集研发费用,并合法合规享受税收优惠。这一阶段要求企业对研发费用的核算和归集有清晰的认识,确保所有费用都能得到合理的记录和报告。研发价值管理阶段:管理知识产权成果,包括知识产权对策、成果管理及合作权益分配,以及科技项目管理。这一阶段的目标是确保研发成果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同时也涉及到项目申报与立项管理、项目过程管理和项目结项管理,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组织、人员、资金、文档、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等内容的管理。研发费用归集6大常见问题在企业的研发管理中,研发费用归集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环节,一旦处理不当,不仅影响企业财务的准确性,还可能关系到企业能否顺利享受税收优惠和高企认定等政策。本文整理了研发费用归集常见问题,及相应的解决策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和归集研发费用,最大化地享受政策红利。01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重要性在当今这个以创新为驱动的时代,企业的研发投入已成为衡量其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1 享受税收优惠: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可以帮助企业合法享受国家提供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负。2 影响高企、专精特新等认定?:研发费用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是高企、专精特新等科技项目认定的重要指标。企业如果提前做好研发费用归集,并建立清晰的财务管理体系,不仅能减少申报工作量,还能提高申报成功*。3 优化研发流程?:通过准确归集研发费用,企业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研发各个环节费用的产生原因以及与研发效果之间的关系。这有助于优化研发流程,避免研发资源的浪费,提高研发效率?。4 确保合规规避风险:确保企业遵守国家财税法规和会计准则,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受到税务稽查和处罚。02研发费用归集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但是实务操作中,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往往会遇到各种问题。问题1:研发费用分类不明确,明细科目归集不合理或不准确研发费用归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其他相关费用等,分类不明确会导致核算混乱。如企业研发材料费占比过高,存在将生产领料计入研发领料的问题;研发人员工资低于一般人员水平;折旧费用占比过高等等。解决措施:正确区分研发费用与生产成本,明确研发费用分类,明确各类费用的定义和核算方法。问题2:研发费用口径区分不清企业对于不同政策下的研发费用口径存在混淆。例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以及企业财务核算口径有所不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的研发费用范围可能相对更宽泛,包括一些在加计扣除政策中不允许扣除的费用。企业可能会错误地将用于非研发活动的费用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口径进行归集,却又在申报加计扣除时没有进行调整。解决措施:企业财务人员要深入研究不同政策下的研发费用口径。制作详细的费用口径对比表格,明确不同口径之间的差异,包括费用范围、核算方法等。在实务操作中,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通常占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60%至70%较为合理。问题3:资本化和费用化的区分不正确没有明确的资本化和费用化判断标准,导致账务处理不一致。如果区分不当,会使企业的利润数据不实,同时也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增加审计风险。解决措施:研发费用要区分清楚“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研发费用科目设置,按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设置“研发支出”科目,核算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问题4:研发费用核算不规范有些企业享进行研发没有建立辅助账,研发费用的原始数据记录和凭证管理不规范,无法提供研发活动的证明材料。解决措施: 1. 建立辅助核算账目:企业应按照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立研发费用辅助明细账。辅助账应准确反映记账日期、记账凭证号、所属研发项目、费用科目、金额等信息。2. 建立完善的研发费用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供研发费用的代表性记账凭证和原始单据等证明材料,反映费用的具体核算依据、方法、标准、过程和结果。3. 确保数据一致性:申报材料中涉及研发费用数据的各项内容应一致,包括申请书、企业研究开发情况表、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特别注意纳税申报表和审计报告中研发费用金额的一致性。问题5:研发费用明细表与研发项目表不一致研发费用明细表与研发项目表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这可能是由于数据录入错误、核算口径不一致或跨部门沟通不畅所致。解决措施:企业应加强研发费用明细表与研发项目表的核对工作,确保两者数据的一致性。同时,加强跨部门沟通和协作,确保研发费用的准确核算和及时入账。问题6:研发项目界定模糊在实际操作中,研发项目与常规生产项目之间的界限有时并不清晰,导致研发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存在困难。解决措施:企业应明确区分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明确研发项目的定义和范围,建立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确保研发活动的独立性和可识别性。03如何建立完善的研发费用归集制度?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研发费用归集中的问题,建立一套完善的研发费用归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一、进行研发立项管理成立专门的研发部门负责研发的申报立项工作,从行业、技术的角度审核立项的可行性。技术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结合,严格区分研究阶段、开发阶段,细化研发活动支出项目,对每一个支出所发生的费用归口归集,形成完整的研发预算。财税部门要与技术部门配合,细化研发活动支出的资金管理,严格控制研发支出,对费用支出进行细化归口管理,形成完整的研发费用控制明细。二、明确研发费用归集明确归集范围:包括研发人员的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其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分类归集费用:根据研发费用的性质和用途,将其分别归入相应的费用类别。例如,人工费用归入“研发人员人工费用”类别,直接投入费用归入“直接投入费用”类别等。建立分摊标准:对于多个项目共同发生的研发费用,企业应按照合理的标准进行分摊,确保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关联研发项目:将研发费用与具体的研发项目进行关联,明确每一笔费用是为哪个研发项目发生的。这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追踪和控制研发成本,提高研发效率。三、设立合理的会计科目和账户一级科目设置:在财务会计科目体系中,设置 “研发支出” 作为一级科目,用于归集所有的研发费用。二级科目细分:根据研发费用的构成要素,在 “研发支出” 下设置多个二级科目,如 “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 等,与前面确定的费用构成要素相对应。项目辅助核算:对每个研发项目进行辅助核算,确保每一笔研发费用都能准确归属到具体的研发项目。例如,使用财务软件的项目核算功能,为每个研发项目建立独立的核算代码。四、制定规范的费用归集流程费用发生时的记录收集原始凭证:对研发费用发生的每一笔支出,都应收集相应的原始凭证,如工资单、采购发票、租赁合同等,作为研发费用归集的依据。建立研发费用账册:设立专门的研发费用账册,用于记录研发费用的发生、归集、分配、结转等全过程,确保每一笔费用都有据可查。财务审核与记账财务部门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包括凭证是否合法、审批流程是否完整等。财务人员根据审核通过的单据,将研发费用准确归集到相应的会计科目和研发项目中。?五、定期汇总研发费用?享受税收优惠定期汇总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可以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化,确保在财务报表中准确反映。对于享受税收优惠的研发费用,还需进行加计扣除计算和申报?。评估企业研发费用是否达到高企、专精特新等科技项目标准?。随时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更新,及时调整研发费用归集的方法和策略。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政策要求,做好研发费用归集管理。由于研发费用的复杂性,企业在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不妨寻求专业的财税机构的帮助。聚恒财税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确保研发费用的准确归集和核算,帮助企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全攻略0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最新政策全解一、现行政策优惠及加计扣除比例1
2、委托、合作、集中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①企业委托境内的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委托境外(不包括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②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③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3、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享受加计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加计扣除。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享受条件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适用企业2、不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三、享受时间节点企业可在当年 7 月份预缴、10 月份预缴以及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四、2025可继续享受加计扣除政策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1)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2)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3)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同时废止。2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3年第44号)规定:(1)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2)第一条所称集成电路企业是指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3)第一条所称工业母机企业是指生产销售符合本公告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产品的企业,具体适用条件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4)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税【2015】119号)、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5)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采用清单管理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每年3月底前按规定向财政部、税务总局提供上一年度可享受优惠的企业清单;不采取清单管理的,税务机关可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的核查机制转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3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1)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2)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3)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或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4)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0号)同时废止。4 《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60号),制定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02企业研发活动的界定一、研发活动的类型研发活动可分为基础研究(不含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应用研究(不含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试验发展(不含市场调查、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常规测试、为生产工艺而进行的设计、试生产等)三类。二、研发活动判断的要点研发活动判断要点有三个,一是有明确创新目标,二是有系统组织形式,三是研发结果不确定。
三、研发活动的组织形式“研发活动的判断”和 “研发费用的准确核算归集”两者都需要以研发项目为基础,即判断研发项目是否为研发活动且按照研发项目进行研发费用准确核算归集。因此,规范的研发项目管理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的基础和前提。1、主要组织形式根据企业研发活动组织方式的不同,企业研发项目一般分为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与集中研发。2、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的确认《技术合同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3 号)第六条规定: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因此,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项目应签订合同,委托、合作研发的合同需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其中,根据财税〔2018〕64 号规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03研发费用归集范围一、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注意: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1、不包括(1)没有直接实质性参与研发的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后勤人员(2)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3)补充社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住房公积金(但可通过“其他相关费用”记入)(4)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和五险一金(但可通过“直接投入费用”和“新产品设计费等”间接分配记入)(5)法律、行政法规和财税主管部门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注:与高新技术认定比较高新技术认定归集范围,未要求直接从事研发,要求是科技人员(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二、直接投入费用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注意: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租赁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2. 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3. 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4.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注:与高新技术认定比较高新认定包括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而加计扣除只能是仪器、设备租赁费。例如为了扩大研发,租了研发大楼,不能够加计扣除。三、折旧费用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注意:1.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2.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2016年度税收与会计折旧取其孰小;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以税收折旧为准。)注:与高新认定归集口径比较(1)高新包括了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加计扣除不包括。(2)高新包括了长期待摊费用(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加计扣除不包括。四、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注意:1. 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摊销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2. 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缩短摊销年限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摊销部分计算加计扣除。已计入无形资产但不属于财税〔2015〕119号通知中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范围的,企业摊销时不得计算加计扣除。五、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指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展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注意:设计费一般不填,包含的设计人工成本、相关设备的折旧或租赁费、材料的领用费,可分别计入人工费、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如果是找设计公司设计的,属于委托研发,登记《委托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注:与高新认定归集口径比较加计扣除不包括田间试验费、装备调试费用。(六)其他相关费用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0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辅助账及账务处理一、会计核算要求1 遵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2 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3 研发费用与生产费用分别核算: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 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 扣除。二、辅助账设置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2015 年第 97 号公告和 2021 年第 28 号公告为指导企业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辅助账格式要求、核算流程及案例分析等详细内容,可阅读往期文章:【研发费用】一文全解!研发费用辅助帐怎么做?高企、加计扣除建账要点三、会计科目设置“研发支出”科目 ,是一个过渡性的科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企业在研发项目上的支出,应该区分费用是用在研究阶段,还是用在开发阶段。研发费用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满足资本化条件,方可确认为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属于费用化的范畴,支出发生时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期末转入“管理费用”;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分两种情况,第*种情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时候,和研究阶段的处理相同;第二种情况,符合资本化条件,这时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有些像未转入固定资产之前的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填入开发支出,达到预定用途之后,结转到无形资产。四、会计分录模板
注意,从2018年6月起, 利润表附件中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增加了一级科目“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反映企业进行研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税务机关在本年度审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可能会要求企业只有在“研发费用”项下的费用才允许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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