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定于2024年7月22日开始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申请人务必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建议放入个人档案中,如果教师资格证书丢失,需持申请表补办。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暂无法提供邮寄服务,如本人无法领取,他人可以代领,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申请人在申请所在的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即申请高中、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到市领取地点领取,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到申请所在的县区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午休时间及节假日除外),其他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以各县区认定机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