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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吗?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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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方【预约】直播请问请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吗?答复1、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取得的捐赠收益应当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核算。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文件)第一条规定,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8月30日发布了《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的解读》,其中明确了“购进”的概念。“购进”固定资产包括外购、自行建造、融资租入、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企业取得捐赠的固定资产也属于“购进”的范畴,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由于部分文章无法鉴别有真实法定的原创者,如对版权有异议,请及时在后台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处理。本文来源:郝守勇税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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