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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方【预约】直播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5号现将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快递企业,是指在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并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上述企业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分支机构,以及上述企业或者上述分支机构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快递末端网点。快递末端网点,是指提供快递末端服务的经营网点。 本公告所称快递服务,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的收寄、分拣、运输、投递服务的业务活动,不包括快递企业仅提供运输服务的业务活动。快递末端服务是指上述收寄、投递服务。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收寄服务,是指快递企业接受寄件人委托,完成快件下单、验视、包装、封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分拣服务,是指快递企业对快件进行归类、封发的业务活动。投递服务,是指快递企业将快件按约定方式投交到约定的地址或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二、具有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资质的纳税人,从事网络货运经营,自行采购并交付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纳税人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不包括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实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特此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5年8月11日小编注:1.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1)2.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 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 派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tips:36号文未明确主体范围;5号公告限定为持证快递企业及其备案分支机构、末端网点。36号文仅同城"收件、分拣、派送"三环节;5号公告取消同城限制,明确"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四环节,但排除纯运输服务;5号公告新增末端网点服务定义(收寄/投递),覆盖驿站、智能柜等新业态。3.无车承运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属于交通运输服务,税率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tips:易混税目对比:经营者向托运人收取费用,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但不以承运人名义签订运输合同,且不承担承运人责任,属于货运代理服务,税率6%。4.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5.网络货运平台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规定的应当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6.《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附件)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以下称代开单位)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六条规定,《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2017年第5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二条修改为:“第二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适用本办法: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包括临时税务登记)。 (二)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除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 (三)在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由于部分文章无法鉴别有真实法定的原创者,如对版权有异议,请及时在后台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处理。本文来源:小颖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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