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职工买商业性补充医疗保险,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下面结合税收政策和会计规范具体说——先看基本险的规定:根据财税〔2006〕10号,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按国家/省级规定比例缴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免征或允许扣除个税;但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的部分,要并入当期工资薪金算个...
单位给职工买商业性补充医疗保险,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下面结合税收政策和会计规范具体说——
先看基本险的规定:根据财税〔2006〕10号,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按国家/省级规定比例缴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免征或允许扣除个税;但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的部分,要并入当期工资薪金算个税。
再看补充医保:根据国税函〔2005〕318号,企业给员工付的“免税之外”的保险金(比如补充医保),得在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月工资,按“工资薪金”算个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会计处理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补充医保属于短期职工薪酬,得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费用,按受益对象(生产、管理部门等)计入对应成本或费用科目。
具体分录分三步:
1. 计提时:根据员工部门,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补充医疗保险”;
2. 缴纳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补充医疗保险”,贷“银行存款”;
3. 个税处理分两种情况:
● 员工自己承担:缴补充医保的当月,要把补充医保金额并入当月工资算预扣个税。职工实际到手工资是扣掉这部分个税的金额,分录是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含补充医保对应的个税)”“银行存款(实际到手)”;
● 企业承担个税:如果把承担的税款并入工资还原倒算,能税前扣除;要是直接计入费用,不能扣还得调增。比如能扣除的情况,先把税款计入成本费用,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再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银行存款”。没还原的话,直接借“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参考国税发〔1994〕089号:单位负担个税要把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公式是:1.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2.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1税率是不含税级距对应的,公式2是含税级距对应的)。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8号公告,雇主负担的个税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单独作为管理费列支的话,企业所得税不能扣。
举个例子:甲商贸公司2023年12月要给王某补扣补充医保的个税——王某原应纳税所得额7000元,原预扣税款200元,少扣补充医保1000元。首先补充医保得并入工资,其次企业承担的税款要并入工资重新算。
计算步骤:1. 调整后的不含税应纳税所得额:7000+1000-200=7800元;2. 含税应纳税所得额:(7800-210)÷(1-10%)=8433.33元;3. 调整后应纳税额:8433.33×10%-210=633.33元;4. 应补税额:633.33-200=433.33元。
如果甲企业承担补税,分录是:借“管理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33.33”;再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33.33”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33.33”。
这里要提醒两个风险:一是企业承担的税款必须并入员工工资重新算个税;二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的话,企业所得税不能扣,得调增。
最后说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全体员工付的补充养老、补充医保,分别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部分能扣,超过的不能扣。
专业解答各类课程问题、介绍师资和学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