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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社保必须一致吗?今天统一答复!

作者:金鹏财务 来源:金鹏财务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0日

在HR的工作中,相信很多HR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员工的工资...

在HR的工作中,相信很多HR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员工的工资与社保缴纳的基数不一致,甚至有些公司员工的工资、社保、个税都不在同一个主体公司。 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呢?应该怎么处理呢? 我们一起看看

工资与社保缴存基数不一致合法吗? 理论上来说, 工资和社保缴存基数应该是一致的 ,但是两者不一致,不一定就代表企业有问题。 《添加老师微信》 领取免费学习资料 ⬇⬇⬇

这里先来给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社保缴存基数: 社保缴存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 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的规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 社保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缴费比例 同时,文件也对缴费基数设置了天花板和木地板,具体来说: 上限: 下限: 可能很多HR还是有点懵,到底工资与社保缴存基数不一致是不是合法的?这里头条君举两个例子给大家说明一下: 假设张三与李四所处公司都在成都,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2022年成都市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公司一: 李四所处公司在成都,2021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30,000元。 按照上表中,社保缴费上限为20355元/月执行。 那么, 2022年公司按照20355元/月的缴费基数为李四缴纳社保费用就是合法的。 公司二: 张三所处公司在成都,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公司按照每月4000元的缴费基数为张三进行缴费。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的规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 这种做法就是不合法的,员工可能会要求企业进行补缴。
工资、社保、个税不在同一个主体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就常规情况而言,员工的工资、社保、个税应该在同一个主体公司下,但是会遇到在实操过程中很多HR都会遇到这几种情况。 情况一: 情况二: 那公司只有工资代扣代缴个税,没有社保,企业是不是有很大的涉税风险? 又或者企业只在总部为员工缴纳个税,没有缴社保,会不会被税局认定公司有问题? 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情况1:企业人资不变,企业如何面对税务稽查? 需要企业从多方面方式证实。比如企业调配协议,按协议发放薪酬,有签名文件等。 情况2:企业人员调配,企业如何面对税务稽查? 就像案例那样,李四在深圳总部交社保,调拨到上海公司,只扣个税。这种情况怎么办?账务上可以把这部分社保作为其他应收/应付挂账,上海公司可提供内部证据作以税前列支。 其实,李四完全可以在总部缴社保和发工资扣个税。由于上海承担社保、工资。则需要上海公司支付给深圳总部,同时,深圳总部给上海分公司开票,作以税前抵扣凭证。 因此,工资与社保的涉税风险,必须与企业管理相关联。 我们需要全面彻底了解涉税业务,准确理解涉税政策,然后找到风险可控的方案。

三位一体常见问题解答 1、签订北京的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写其他城市,社保缴纳可以在工作城市吗? 答: 但是没有保证合同、社保和个税在同一个单位,还是不合规的,建议统一调整到一个单位户下,同时建议要么在总公司,要么在工作城市。 2、如果总公司在深圳,工作地点不在同一个工业园,全部由总部签合同、发工资、缴纳 社保,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三位一体”? 答: 如果不在同一个城市,建议你提前做好员工的社保异地报备工作,保证员工在异地工作的社保待遇享受。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7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在北京发薪、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但工作在外地有影响吗? 答: 如果长期异地工作,建议结合企业实际用人情况、业务安排及员工待遇综合判断,建议优先在员工实际工作地,其次在公司注册地。 4、合同签订在深圳总部,社保和其他缴纳在北京是否可以?或合同、社保在分公司,个税在总公司,有影响吗? 答: 5、一直在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但是个税都是零申报,且没有发放工资,这样会影响以后退休吗?(北京地区)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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