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税率是9%还是5%?公司和个人出租房屋分...
问题: “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按“现代服务—租赁服务”,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不可以开5%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税局回答: “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业务,税率9%,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单位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通过税局的回答,给大家总结如下: 1、 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只有在选择 一般计税方法的情况下增值税才适用 9%的税率。 《添加老师微信》 领取免费学习资料 ⬇⬇⬇
2、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 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 3、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将 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4、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 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
五、 印花税
此外,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方面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如果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予以免征。 【案例解析】 2023年2月底,小松将一套位于济南市的住房出租给小梅,租期半年(2023年3月1日~2023年8月31日),合同约定采取租金一次性付清的方式,共计收取租金9000元。因房屋门窗损坏,3月,小松支付了300元修缮费用,支付凭证齐全。 那么,对于该笔租金收入,小松应如何缴纳税款? (已知山东省按照50%幅度减征房产税、附加税费等。) 1、增值税 小松收取半年租金共计9000元,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为1500元,未超过10万元,可免缴增值税,进而免缴附加税费。 2、免缴印花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1、 房产税 因免缴增值税,在确定房产税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税额,即每月应缴纳房产税:9000÷6×4%×50%=30(元)。 4、个人所得税 由于一次性收取房租,A先生应于收取房租的次月一次性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9000-180-300)×(1-20%)×10%=68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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