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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降了!200万以下减半征收!官方解读来了!

作者:金鹏财务 来源:金鹏财务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4日

又一个文件!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再减免!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所...

又一个文件!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再减免!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所得税优惠延期至2027年底! 01 个体户200万以内 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 , 减半征收 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 , 可叠加享受 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 不区分征收方式 ,均可享受。

02 官方解读来了! 一、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12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添加老师微信》 领取免费学习资料 ⬇⬇⬇

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优惠力度提高了吗? 为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国家提高了政策优惠力度。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 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 。 三、适用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个体工商户范围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 不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个人所得税,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四、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否需要办理备案?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享受政策时 无需进行备案 ,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五、个体工商户如何申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 简易申报的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应纳税额 自动进行税款划缴 。 六、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 择向其中一处 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 汇总纳税申报时 ,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 多退少补 。举例如下: 【例1】 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1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 七、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如何计算?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举例说明如下: 【例2】 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 [(80000×10%-1500)-2000]×50%=2250元。 【例3】 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 [(2000000×35%-65500)-6000×2000000÷2400000]×50%=314750元。 这一计算规则我们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即可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金额。 八、个体工商户今年已就经营所得预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 今年前几个月已就经营所得预缴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 。具体办法是,按12号公告应减征的税款,在《公告》发布前已缴纳的,可申请退税;也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12号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办理注销的,不再追溯享受。 03 2023年最新*全个体户优惠政策 一、 增值税 1 、 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 、 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 期末留抵退税 政策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2)增值税 加计抵减 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 个人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 2 00万元的部分 ,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三、印花税 自 2022年7月1日起 ,个体工商户的以下凭证,免征印花税: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四、六税两费 截止到 2027年12月31日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其他优惠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 每年20000元为限额 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2、对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现行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优惠办法按各地税局的规定执行) 04 个体户常见涉税风险! 不想被查,赶紧对照自查! 不少人对个体户存在一定的误解,觉得个体户如果不开发票,就不需要报税,这个说法当然不靠谱,个体工商户不仅需要报税,符合条件的还需要按照规定建账! 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个体工商户常见的涉税风险合集,个体工商户赶紧对照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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