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
《通知》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重点: 一、部分员工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 《添加老师微信》 领取免费学习资料 ⬇⬇⬇
其中强调,受灾情影响较大、导致急需大额资金支出的缴存职工,可 全额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对暂时生活困难。 补充: 对于受灾情影响较大、导致生活困难急需资金支出的缴存职工, 提供所在区政府相关单位或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 经公积金中心核实无误后可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高不超过账户余额。 申请提取职工应 居住在灾情发生地或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在灾情发生地。 申请提取时,缴存职工如能够提交区政府相关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出具的情况说明,由公积金中心核实后办理; 对于暂时无法提交相关情况说明的, 先予容缺受理 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制取消 受灾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灾情发生后自有住房暂不具备居住条件,需要租赁住房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每月提取限额为实际月租金, 不受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限制 ,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限制,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三、部分员工不能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受灾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一线抢险队员、水务工作者、基层干部 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可按规定申请延长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四、用人单位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 受灾情影响,无法按此前确定缴存比例缴存的单位,可根据经营情况自主调整缴存比例,*低可调整至5%。 调整缴存比例后缴存仍有困难的单位,可向公积金中心出具补缴承诺和补缴计划,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允许单位职工正常申请提取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断缴影响。 2 深圳 拟将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8月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拟普惠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至月缴存额的 80%
《通知》中的这几个重点需要注意: 一、优化住房合同备案规定 支持购房人使用 住房公积金与自筹资金相结合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 购房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签订合同并办理备案后,可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公积金机构对购房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将从购房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中提取合同约定的购房首付款,并直接支付给开发企业(属于预售房屋的,代付至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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