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一起看看~ 1 工资为零,只交社保? 怎么做账?怎么报税...
一、账务处理 2023年6、7月份每月的会计处理如下: 1、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1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00 2、 计提单位部分社保 借:管理费用—社保 2526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2526 3、 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2526 其他应收款(个人部分社保)—小松1040 贷:银行存款 3566 8月份发放6.7月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0000 贷:银行存款 17920 其他应收款(个人部分社保)—2080 如果8月份以后的工资都正常发放的话,按照正常每月的账务处理做就可以了。 各位同学抓紧时间 添加老师微信 《免费咨询财税问题》 ↓↓↓
二、 个税申报 在填写申报表的时候,本期收入填写为0,个人部分的社保正常填写即可。如图所示:
2、 不合理的原因 (1) 多列工资薪金支出 比如,企业伪造了工资发放明细表虚列成本以及工资薪金的核算范围不正确等 (2) 少申报工资薪金收入 主要有以下情形: a.员工发放了工资,但未申报个税,或者按照较低的收入申报个税 b.企业多数员工的工资薪金收入常年处于5000元以下,其他收入通过报销形式发放 C.部分员工现金发放工资,不申报个税 d.年收入未超过6万的员工,认为可以不申报个税 4 关于工资薪金的几个小问题 1、 计提了工资就要申报缴纳个税吗 ? 答 : 不需要。只有发放工资薪金的时候才需要扣缴申报个税,因为工资薪金的个税遵循的是“收付实现制”而不是“权责发生制”。 2、计 提了的工资还没有实际发放,是不是不允许税前扣除? 答 : 不是的, 只要是次年汇缴之前发放完毕,就允许在工资薪金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3、 计提的工资薪金,是不是一定允许税前扣除了? 答: 不是的。 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税前扣除: ( 1 ) 实际发生; ( 2 ) 合理的工资薪金; ( 3 ) 汇缴之前必须支付了的; ( 4 ) 遵循相关性原则,比如与任职有关。 4、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来税前扣除? 答 : 不一定, 若是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若是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5、 企业发放职工的按照工资薪金,若是企业没有扣缴个税,企业有何责任和风险? 答 : 有的。若是支付方没有给履行扣缴义务,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 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6、 支付给员工的所得一定属于工资薪金吗? 答 : 不一定的 。比如企业因辞退员工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10万元,属于辞退福利,不属于工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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