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培训
教务老师
保育员是指在幼儿园或者其他保育机构中,从事儿童基本生活照料、保健、自理能力培养
和辅助教育工作的人员。
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主要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四级和三级。其中五级是初级,四级
是中级,三级是高级。
报考对象
1、相关职业从业者: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母婴护理员、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幼儿教育教师、助产士、儿科护士、儿科医师等;
2、技工学校本专业为婴幼托育,相关专业包括护理、幼儿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与社会照护、公共营养保健、家政服务等;
3、职业学校本专业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婴幼儿托育 ,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高等职 业教育本科的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
4、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幼儿保育、母婴照护、护理、中医护理、营养与保健、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等。
报考条件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 / 初级: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 / 中级: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 / 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
相关职业工作 4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
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 / 高级:
1 取得本职业四级 /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 5 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 / 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 中级工职业资
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