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2023普通高中录取政策
1.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劳动教育、美育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其中,信息技术须为 C等及以上等级,劳动教育、美育均须为B等及以上等级,生物实验操作技能须为合格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2.录取方式
普通高中录取采用综合录取和特长录取两种方式。
(1)综合录取。该方式是最 主要的录取方式,录取依据是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录取时,按照考生志愿,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招生计划分别确定各类计划录取标准。第 一组合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评价等四门科目;第二组合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优势学 科等从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六科中确定四科,其他两科及考查科目为第三组合。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学生成长需求和办学需要制定具体录取办法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录取时根据公布的录取办法确定录取标准。
(2)特长录取。录取范围是经普通高中学校专项考核测试确定具有特殊才能录取资格的考生,主要包括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科技创新类和艺术体育类等四种类别。特殊才能招生录取实行教育部门指导下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
各高中学校具体录取办法,可到高中学校网站查询招生简章。
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潍坊市教育局网站、“潍坊教育发布”“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号和各普通高中网站等多个渠道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