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鹏会计培训

餐费没附菜单一律不得报销?今天起,这是餐费最新*全的报销、入账、扣除方式!

作者:金鹏财务 来源:金鹏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谈业务谈合作少不了酒桌文化。一个企业,不论...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谈业务谈合作少不了酒桌文化。一个企业,不论大小也免不了几张餐费发票。作为企业会计人员日常工作的费用报销、记账报税等每个月总要涉及到。那么,餐饮费报销需要附菜单吗?税法上是如何规定的?餐饮费又该如何入账?进项税可以抵扣吗?能否全额税前扣除?个人报销餐费要不要交个税?这些问题你都知道吗?今天,咱们就来说说!餐费入账要不要附菜单?关于这个问题,税务局、财政部和国资委都进行过回应,解答却不太一样。一、税务局:目前暂无相关规定从上述税务局答疑可以看出,税务上并未有任何明确规定,餐饮费必须附菜单才能报销。二、国资委、财政部:国有企业商务宴请无清单,一律不得报销根据国资发考分规【2020】20号第九条的规定:“国有企业商务宴请应当严格执行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招待对象、招待费用等情况。不提供宴请清单的,费用不予报销。”根据上述三部门的来看,建议:1、私营企业,餐费入账标准可以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定执行,但无论附不附菜单,只要有餐费发票且业务真实,在税务上都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2、国有企业因其特殊性,餐费报销时,除了发票以外,*好附上事前审批单、菜单等清单,毕竟证明材料越多,越能证明业务的真实性。不同情形的餐费处理方式大不同!第*种情形小汪去财务报销餐费1000元,用途是请客户吃饭财务上我们计入管理费用或者是销售费用下的业务接待费;税务上要注意2点:1、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餐饮服务属于不得抵扣项目,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企业发生的餐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与当年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孰低原则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也就是说财务上是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税务上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第二种情形小汪去财务报销餐费,用途是加班工作餐、节假日员工聚餐以及员工吃饭不方便企业为员工提供工作餐或者是外出公务的误餐费。财务上是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根据部门不同分别转入管理费用、销售费费用以及制造费用科目。强调,范围是本企业员工。税务上是按照工资总额的14%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第三种情形小汪去外地出差。回来去财务报账,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现金补贴方式,出差期间每天补助固定金额。一种种形式是按出差期间发生的工作餐,在限额内凭发票实报实销。这两种情形发生的餐费与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直接相关的费用一并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下“差旅费”科目。税务上发票合规、合理、相关的支出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第四种情形小汪去合肥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期间发生的餐费或补贴。也会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现金补贴方式,培训期间每天补助固定金额。一种种形式是按培训期间发生的工作餐,在限额内凭发票实报实销,这两种形式在账务处理上与培训期间的其他相关费用一并计入职工教育经费。税务上是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税前扣除。第五种情形企业每月向所有员工发放货币形式的伙食补助,属于员工取得与任职或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计入“工资、薪金”一并缴纳个税。另外还有一种情形,员工因公务在郊区工作,不能返回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天数,按规定按标准领取的误餐补助,这种情形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这两种情形在财务上需有相应的财务制度支撑。第六种情形企业组织员工外出团建,团建期间实际发生的餐费账务处理上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根据部门不同分别计入制作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科目。税务上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限额为工资薪金总额的2%。第七种情形小汪去北京总部参加年终会计总结会议期间发生的餐费,与会议期间发生的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一并计入会议费。税务上按规定提供会议名称、地点、会议材料等可全额扣除。第八种情形小汪去成都参加全国糖酒会,在此期间发生的餐费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税务上企业所得税扣除限额为当年销售收入的1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第九种情形小汪所在的公司总部在天津成立了一家子公司,派小汪过去任财务部门经理,子公司在筹建期间,小汪所报销的餐费在筹办费中归集,于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计入损益。税务上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限额是实际发生额的60%。餐费如何入账?今天起,就按这个来!一提到餐饮费,大家就会想到业务招待费,但并不是所有的餐饮费都要计入业务招待费。不同业务发生的餐饮费入账方法当然也不同。怎么入账,我们一起来看。1、计入“筹办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筹建期的开办费。筹办费可以在第*笔收入实现时,一次性摊销,或选择分期摊销,但摊销期不得低于三年。2、计入”业务招待费“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合理需要而产生的就餐费。包括交际应酬、业务洽谈、对外联络、公关、以及会议接待来宾等所花费的餐饮、食品、香烟、水等。3、计入“职工福利费“企业员工聚餐、野外作业或者加班工作餐、公司员工餐厅提供的员工餐饮等。这里说的员工必须为本单位的职工,为其他人员提供的应计入业务招待费。4、计入“职工教育经费”企业本单位职工参加职工技术培训、学习而发生的餐饮费用。5、计入“工会经费”企业工会组织员工参加工会活动发生的餐费、食品、水等费用。6、计入“会议费”企业时常会邀请客户、经销商或组着单位员工召开各种会议,在会议过程中发生的餐饮费用计入会议费,应注意的是,要想税前扣除,税务局一般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证明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召开目的、参会人员名单及会议签到表,会议相关材料(会议议程、会议记录、照片、影响资料),会议费发票、付款清单等。7、计入“差旅费”企业职工出差,会存在餐费补贴或餐饮费用报销,对于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饮费应计入差旅费,但要注意出差期间宴请客户的餐费应单独列入“业务招待费”。此外,出差期间的餐饮费用,企业应制定合理的报销或补贴标准。8、计入“董事会费”企业召开董事会期间发生的餐费,但要注意有相关的资料作为附件。9、计入“影视成本”影视行业,摄制组拍摄期间的演职员的工作餐以及作为道具必须使用的就餐费用,计入成本。但是注意宴请宾客以及非拍摄期间的餐费,应计入业务招待费。附:餐费入账的几个小问题各位同学抓紧时间添加老师微信《免费咨询财税问题》↓↓↓相对固定金额发放给员工的餐费可以列支职工福利费吗?单位用银行存款或现金形式以相对固定的金额发给员工餐费,是否可以列支职工福利费?其实这部分补贴实际就是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而非职工福利费,应按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核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我们一起来往下看看吧!目前对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问题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文件:合理工资薪金问题1《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工资薪金总额问题2《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3《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4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政策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1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政策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商务宴请,无清单不得报销!日前,国资委、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商务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中有关商务宴请的规定如下:1.国有企业开展商务宴请,不得提供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每次人均*高不得超过600元(含酒水),不得提供高档酒水,白酒每500毫升、红酒每750毫升售价不得超过500元。企业应当根据所在地区实际情况,分级分档确定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2.接待对象5人(含)以内,陪餐人数可对等;接待对象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接待对象的二分之一。3.国有企业商务宴请应当严格执行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招待对象、招待费用等情况。不提供宴请清单的,费用不予报销。商务宴请不提供宴请清单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这就给我们广大会计提了个醒:费用报销,尤其是涉及到餐费的报销要慎重!©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由于部分文章无法鉴别有真实法定的原创者,如对版权有异议,请及时在后台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处理。本文来源:每日会计实操整理发布。
加微信咨询
鲁老师 @金鹏会计
微信号:158******08

专业解答各类课程问题、介绍师资和学校情况

微信咨询
相关资讯
快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发布 两部门合作,严打“逃逸式注销”行为! 阿南说税:涉农增值税热点问题详解 财务部关于火车电子发票报销的通知 最新*全房产税计税依据和14种特殊情形案例全解析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