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多企业搞定向分红踩了税务坑——明明没缴个税,最后被迫补了20%的分红税。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先举个最近的例子:某B公司开股东会定了分红方案——2个亿全分给法人股东A公司,自然人股东王总一分没拿到。结果就是2个亿直接进了A公司账户,个税一分没交。可A公司压根不是正经运...
最近好多企业搞定向分红踩了税务坑——明明没缴个税,最后被迫补了20%的分红税。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先举个最近的例子:某B公司开股东会定了分红方案——2个亿全分给法人股东A公司,自然人股东王总一分没拿到。
结果就是2个亿直接进了A公司账户,个税一分没交。
可A公司压根不是正经运营的公司——是王总夫妻俩持股的“壳”,既没参与B公司日常业务,也没提供过任何实质支持,用处就是接分红:因为法人股东分红免税,自然人要交20%,所以成了避税的“通道”。
这种操作等于给税务递“查账线索”——现在税务都用“穿透式”核查,一眼就能看出问题:你这持股平台没实质价值,分红方案就是为了绕开自然人个税。一旦认定“没有合理商业目的”,肯定要通过反避税追补税款。
说到底,风险的核心就俩字:“不合理”。税务讲“实质重于形式”,你为了避税搞空壳通道,就算流程走了股东会决议,也架不住实质违规。
具体法条在这儿——《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三项明确:个人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的,税务机关有权纳税调整。需要补税的,不仅要补税款,还得依法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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