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又有企业因个人收款被查了!补税+罚款+滞纳金!2023...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该公司2019年-2022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添加老师微信》 领取免费学习资料 ⬇⬇⬇
一、通过个人账户收款,未申报纳税 2019年1月至2022年3月通过个人账户收款,共少列收入82108403.64元,少缴增值税10917181.7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64202.70元、企业所得税271464.10 元。 二、骗取留抵退税 2022年4月取得留抵退税税款338347.08元,2022年6月取得留抵退税税款8094.63元。 三、处罚决定 1、追缴相应的税款,并处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11952848.53元,两项合计12,291,195.61元。 2、对追缴的上述税费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0 2 2023严查开始! 个人银行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2023年私户避税真的走不通了,除了上面的案例,还有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一家企业因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光罚款就高达300万!
且,用支付宝、微信收款易招来4大风险: 一、增值税的风险 1、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的风险 无法抵扣的原因: (1)买卖双方通过微信进行资金交易; (2) (3) (4) (5) (6) 2、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风险 具体原因: (1) (2) (3) 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货款,即使收取的款项都已申报纳税,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少报或隐瞒收入的风险。 2、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支付货款: 一是,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可能会被怀疑买发票等被认定为“偷税”; 二是,未通过公户支付货款,很容易收到虚开发票。 三、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同时微信、支付宝发红包还要注意个税问题,应该区分 不 同的情形判断是否缴纳个税 , 以及如何缴纳个税。 四、企业管理风险 经常性的微信转账,款项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资金无法受到监管、企业内部财务混乱,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温馨提示: 企业在生产经营交易活动过程中,采用对公账户结算,*大限度降低税收风险。 五、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05 私户/微信/支付宝收款风险巨大 送老板和会计们5点忠告! 私户、微信、支付宝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 一、以公司的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以公司的名义开通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的性质是相同的,可以正常的进行交易。 二、个体工商户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 个体工商户,是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的,但为了与家庭消费相区分,建议单独设置一个微信、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三、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及时打入对公账号 有些时候个人账户收取款项较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计收入,应该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 四、保存账单及收付凭证 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的效力,企业应该定期打印保存。 五、及时索取凭据 个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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