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老板在我公司有一份工资,还有从境外别的公司拿一份工资,是否需要进行个税汇算?得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要求,个人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得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做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你公司老板既拿境内公司工资、又拿境外公司工资,刚好符合“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
我公司老板在我公司有一份工资,还有从境外别的公司拿一份工资,是否需要进行个税汇算?得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要求,个人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得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做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你公司老板既拿境内公司工资、又拿境外公司工资,刚好符合“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的情况——要是年收入减去专项扣除后剩的钱超过6万,就得做个税汇算,把两处收入合并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要是没做汇算,会有这些税务风险
补税及滞纳金: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一比对就能发现申报不对,得补缴税款,还得按天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罚款风险:要是税务机关通知了还不申报,会被认定成偷税,少缴的税得罚一定倍数。
信用影响:长期不履行纳税义务,个人纳税信用记录会受影响,之后办金融信贷、出入境都可能碰钉子。
给你们看个稽查案例就明白了——
一、违法事实:20*0年毛某在***市***置业有限公司、***市***置业有限公司等6家辖区企业,再加非辖区的***置业有限公司,总共7家公司上班,拿了422997.43元工资薪金所得,这些公司已经预扣了33075.63元个税;还有72210元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规定预扣了7790元个税。算下来,毛某2020年没按规矩做汇算清缴,主管税务机关发短信、打电话、发彩信、上门找他,他要么不配合、要么直接拒绝,结果少缴了21497.64元个人所得税。
二、处罚决定:拟对毛某偷税的行为,处以少缴的个人所得税21497.64元1倍的罚款,合计21497.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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