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笔预付款背后是真实的合作开发业务——双方签了明确合同,把开发进度、交付时间、资金用途都写清楚了,而且业务确实在推进,那通常不算增值税视同销售。比如房地产公司按合同分期做开发服务,企业付预付款是为了拿以后的开发成果,不是无偿转东西或服务,这种情况没问题。但如果合同有...
如果这笔预付款背后是真实的合作开发业务——双方签了明确合同,把开发进度、交付时间、资金用途都写清楚了,而且业务确实在推进,那通常不算增值税视同销售。比如房地产公司按合同分期做开发服务,企业付预付款是为了拿以后的开发成果,不是无偿转东西或服务,这种情况没问题。
但如果合同有“异常”——长期没明确开发内容、没有合理交付时间,或者压根没开展业务,预付款一直挂着,税务机关可能会盯上,有被认定视同销售的风险。
还有一种情况要注意:预付款挂了很久(比如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没花也没收回),而且资金流向不对——流到关联方或个人账户,税务会怀疑你隐匿收入、虚列支出,这也会触发风险。
税务机关判断的时候,会综合看业务实质、合同执行情况、资金流向、纳税申报这些因素,不会只看某一点。
要是企业能说清楚理由——比如开发延迟是合作方的问题,资金还在自己控制范围内,一般不会被认定。反过来,能拿出完整合同、开发进度记录、资金凭证这些资料,证明钱和业务对得上,也没事。
但如果拿不出合理证据,或者有隐瞒收入、逃税的嫌疑,税务机关可能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规定,把预付款当成销售行为,要求补增值税和滞纳金。
专业解答各类课程问题、介绍师资和学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