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税两费”优惠,大家可千万别申报错了! 1 “六税两费”减...
“六税两费”优惠,大家可千万别申报错了! 1 “六税两费”减免自7月进入新周期 小心误区! 一、 减免规定 1、 减免税种: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2、优惠内容: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各地均规定减征幅度为50%)减征“六税两费” ,如若已依法享受其他减税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也就是说, 纳税人能不能享受 “六税两费”的优惠,要以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为准。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汇算年度(上年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各位同学抓紧时间 添加老师微信 《免费咨询财税问题》 ↓↓↓
三、 案例解析 情况一: 梅松 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2年度 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已于2023年5月 结束 ,该公司 2022年度 不属于 小型微利 企业。 那么根据规定,梅松公司在2023年1月1日—6月30日可享受“六税两费”的减免优惠,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不能享受优惠。 情况二: 梅松 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不 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2年度 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已于2023年5月 结束 , 根据申报, 该公司 2022年度 属于 小型微利 企业。 那么根据规定,梅松公司在2023年1月1日—6月30日不能享受“六税两费”的减免优惠,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可以享受优惠。 因此,大家在享受下半年的 “六税两费”优惠( 尤其是印花税 )时,千万别申报错了! 2 2023年小微企业还有哪些优惠? 首先大家要知道: 小型微利企业 ≠小微企业 。 小型微利企业,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需要满足以下4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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